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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湖北一地公安局发布通告

经视直播 2024-10-17 15:18:34

近日,湖北省洪湖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超常规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现面向全市征集在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农业农村等八个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时间集中征集线索时间为2024年10月至12月,之后转入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举报内容(一)教育领域:黑恶势力拉拢利用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实施违法犯罪的线索。(二)金融放贷领域:实施非法放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的线索。(三)市场流通领域:实施欺行霸市、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等违法犯罪的线索。(四)信息网络领域:利用网络实施裸聊敲诈、软暴力催收等新型黑恶犯罪的线索。(五)自然资源领域:“砂霸”“矿霸”、垄断资源、强买强卖、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的线索。(六)交通运输领域: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盗用政府旗号或被黑恶势力操控的协会商会实施违法犯罪的线索。(七)工程建设领域:实施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阻工、暴力讨债以及盗用政府旗号或被黑恶势力操控的协会商会实施违法犯罪的线索。(八)农业农村领域:“村霸”“乡霸”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寻衅滋事、聚众赌博、侵占集体资产资源、操纵基层政权等违法犯罪的线索。举报上述行业领域非涉黑涉恶的线索,洪湖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予受理,请举报人向该行业领域主管或监管部门举报。

三、举报方式(一)当面举报:举报人携带举报材料在工作时间内直接到洪湖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二)书面举报:举报人将举报材料邮寄洪湖市公安局扫黑办,地址:洪湖市新堤街道州陵大道46号。(三)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716-110。

四、奖励办法举报线索经办案单位查证属实、作出黑恶违法犯罪生效法律结论后,由案件立案部门填写申请奖励表、经洪湖市公安局审核后予以兑现奖励。奖励标准为:凡是向洪湖市公安局扫黑办提供有效线索并作为涉黑涉恶案件办结的,酌情一次性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至1万元奖励。特别重大的案件,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万元。

五、其他事项(一)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号码,举报时注意方式方法和自身安全,留存好相关资料和证据,便于办案单位反馈办理情况和洪湖市公安局扫黑办兑现奖励。匿名举报、冒名举报不予反馈和奖励。(二)一人多处举报同一线索,经核查只认定一处给予奖励;相同线索多人同时举报的,排除恶意举报后据实认定,在奖励标准总额内酌情奖励有效举报人;多人先后举报同一线索的,只对最先举报人给予奖励;举报线索已经公安机关调查终结且没有提供新的证据的不予奖励。(三)洪湖市公安局扫黑办接到举报,经认真分析研判后,依法按程序转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四)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行为的,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洪湖市公安局2024年10月

  责任编辑: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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