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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持续推进 山林焕发勃勃生机——访湖北省林业局副局长张维

2024-10-14 12:40:22

湖北省是典型的南方集体林区省份,森林资源丰富,全省林地面积1.39亿亩。

湖北围绕释放集体林改活力和红利,促进集体林权有序流转,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森林金融保险,培育壮大林业特色产业,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全省林地确权、发证率在98%以上,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目标。

湖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围绕“林改四问”采取了哪些创新举措?取得了哪些新成效?下一步的改革重点放在哪些方面?日前,《中国绿色时报》专访了湖北省林业局副局长张维。

《中国绿色时报》: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湖北研究制定了《湖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围绕“林改四问”有哪些创新举措?

张维:湖北省《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林改四问”,立足湖北实际,有针对性提出了推进“三权分置”改革、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政策支撑等九项任务,逐条细化了工作内容,明确了工作责任。

关于“山要怎么分”。我们实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落实林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实施方案》明确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期届满时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林地打乱重分。健全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规范林权流转合同签订。为进一步完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和林权交易服务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林权综合监管平台有效对接,实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坚持逐宗化解和集中清理相结合,妥善解决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省市县联通互动的线上线下林权流转服务体系。

关于“树要怎么砍”。我们统筹保护与发展,调整优化林木采伐管理规定,提高集体林经营水平。《实施方案》明确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办理林木采伐,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林业经营者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采伐年龄限制,探索人工商品林按面积审批采伐试点,完善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完善林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探索集体林区开展森林经营试点。

关于“钱从哪里来”。我们通过健全林业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实施方案》提出要扩大绿色金融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林业特色贷款等金融创新产品。将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经营主体贷款纳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范畴。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探索森林保险保障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森林保险防灾防损体系,提高森林风险防御能力。《实施方案》还聚焦“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强木本粮油、木竹、森林药材、森林食品等重要初级林产品供给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等兴林富民行动,大力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实施“以竹代塑”行动,积极开展森林生态标志认证,开展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资源利用试点。

关于“单家独户怎么办”。我们通过促进多形式联合经营和规模经营。《实施方案》提出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国有林场拓展集体林生产经营活动。推广家庭联合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专业合作社等多种经营方式。鼓励各类企业参与林业投资经营,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

《中国绿色时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实施一年来,湖北取得了哪些成效?

张维:一是省级《实施方案》顺利出台。6月20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出台后,以省林长办名义配套印发了《湖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清单》,以省林业局名义印发了《省林业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清单》《湖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清单中涉及出台文件及试点探索任务举措清单》和贯彻落实《湖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知,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是林业配套服务有效提升。2023年新开展油茶、古树名木等相关特色保险,提供风险保障。今年2月,全省因受冰冻雨雪灾害影响,大量林木树干折断、整体倒伏,受灾面积共计约39.33万亩,综合森林保险赔付保额及当前赔付率估算,累计赔付金额约1000万元。全省各地建立林权流转纠纷调处台账,依法依规做好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全省未发生因林地承包经营纠纷50人以上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是林业产业持续发展壮大。2023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5431.8亿元,同比增长约8.9%,全省林业省级龙头企业总数达579家,森林食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46家。与湖北文旅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创新开发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研学旅行等旅游产品。

四是全省各地集体林改氛围浓厚。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作为,勇于探索。宜昌市探索“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协调机制,率先开发地方林业碳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长阳县通过总林长“点人点事工作法”,采取“4531模式”化解林权历史遗留问题;黄冈市依托国有平台公司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罗田县推行“罗微采”林木采伐便民应用,实现“指尖办”“一站式”服务。

《中国绿色时报》:下一步,湖北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点是哪些方面?

张维:湖北省将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国家林草局支持和指导下,积极稳妥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打好组合拳。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印制成册下发基层,以便基层工作人员掌握和执行好相关政策。以局长专访或刊发专刊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认真总结并大力推广各地好典型、好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工作质效。

二是统筹合力推进。对照深化集体林改重点任务清单,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在林权承包管理、林权登记与林权管理互联互通、探索开展林业经营收益权和天然林与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担保贷款上发力,形成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是推进试点示范。在2个市(州)、5个县(市、区)开展省级改革试点,加强对试点地区指导,编制好试点方案,聚焦林权登记、国有林场带动集体林发展、国有林场绩效工资改革、林木采伐、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四是发展林业产业。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大林业产业扶持力度,积极培育林业市场主体,打造湖北七大林业产业重点集群,不断推动全省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讯员 李飞毅 杨光明 海文)

  责任编辑: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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