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维护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经营主体: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湖北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诚信经营,增强社会责任感。各经营主体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原则,将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作为定价的基本依据。
二、全市酒店宾馆及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主体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示价格,价格变动时及时标示调整后的价格,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预订房间订单生效后,擅自提高预订房间价格;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房间价格过高、过快上涨。
三、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主体开展促销活动应当明码标价。严禁利用促销活动实施价格欺诈、商业混淆、违规有奖销售、虚假宣传等行为。
四、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大型展览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的经营主体,应当根据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制定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明码标价。相关业主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价格信息,并加强管理经营主体的价格行为。
五、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各种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严禁实施价格欺诈行为。
六、餐饮、家政养老、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七、停车场经营主体要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免费时间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收费时,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
全市各经营主体应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对全市各经营主体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的,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来源:武汉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