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文号为鄂金监罚决字〔2024〕77号。被处罚的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荆门市分行,其违规发放贷款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荆门市分行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胡明智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荆门市分行高级信贷副经理,对违规发放贷款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熊健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荆门市分行党委书记,对违规发放贷款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