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十堰市房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案发地林业管护站对一起涉林生态案件补植复绿现场进行回访,检查案件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情况,确认补种树木数量和面积均达到了设计要求,树苗长势良好,现场对31亩异地补植复绿的树木进行了验收。
2024年7月,房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熊某等人涉嫌盗伐、滥伐林木罪一案时,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对熊某等人进行耐心释法说理,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熊某等人主动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弥补损失。
2024年9月,房县人民检察院碳汇工作室多次与县林业局就涉案林木生态环境损失折算和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环境等事宜进行会商,由房县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队结合实际情况出具《生态环境修复造林作业设计》。检察官与案发地林业管护站联系,委托其找到第三方木业公司,由3名当事人出资4万余元,木业公司负责补植林木,林业管护站全程监督补植复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