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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持续推进 山林焕发勃勃生机——访湖北省林业局副局长张维

林改持续推进 山林焕发勃勃生机——访湖北省林业局副局长张维
2024-10-14 12:40:22

《中国绿色时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实施一年来,湖北取得了哪些成效?

张维:一是省级《实施方案》顺利出台。6月20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出台后,以省林长办名义配套印发了《湖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清单》,以省林业局名义印发了《省林业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清单》《湖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清单中涉及出台文件及试点探索任务举措清单》和贯彻落实《湖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知,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是林业配套服务有效提升。2023年新开展油茶、古树名木等相关特色保险,提供风险保障。今年2月,全省因受冰冻雨雪灾害影响,大量林木树干折断、整体倒伏,受灾面积共计约39.33万亩,综合森林保险赔付保额及当前赔付率估算,累计赔付金额约1000万元。全省各地建立林权流转纠纷调处台账,依法依规做好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全省未发生因林地承包经营纠纷50人以上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是林业产业持续发展壮大。2023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5431.8亿元,同比增长约8.9%,全省林业省级龙头企业总数达579家,森林食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46家。与湖北文旅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创新开发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研学旅行等旅游产品。

四是全省各地集体林改氛围浓厚。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作为,勇于探索。宜昌市探索“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协调机制,率先开发地方林业碳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长阳县通过总林长“点人点事工作法”,采取“4531模式”化解林权历史遗留问题;黄冈市依托国有平台公司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罗田县推行“罗微采”林木采伐便民应用,实现“指尖办”“一站式”服务。

《中国绿色时报》:下一步,湖北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点是哪些方面?

张维:湖北省将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国家林草局支持和指导下,积极稳妥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打好组合拳。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印制成册下发基层,以便基层工作人员掌握和执行好相关政策。以局长专访或刊发专刊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认真总结并大力推广各地好典型、好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工作质效。

二是统筹合力推进。对照深化集体林改重点任务清单,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在林权承包管理、林权登记与林权管理互联互通、探索开展林业经营收益权和天然林与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担保贷款上发力,形成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是推进试点示范。在2个市(州)、5个县(市、区)开展省级改革试点,加强对试点地区指导,编制好试点方案,聚焦林权登记、国有林场带动集体林发展、国有林场绩效工资改革、林木采伐、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四是发展林业产业。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大林业产业扶持力度,积极培育林业市场主体,打造湖北七大林业产业重点集群,不断推动全省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讯员 李飞毅 杨光明 海文)

(责任编辑:江飞)
关键词: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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