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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2.5亿存款失踪案”庭审 银行回应系个人犯罪

2025-07-17 10:18:07

近日,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工行“2.5亿存款失踪案”展开证据交换及庭审,将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的内控管理漏洞与储户权益保护问题再次推向公众视野。此案涉及该行原部门经理梁建红通过伪造存单等手段窃取28名储户共计2.53亿元存款,引发储户与银行之间的责任争议,成为金融领域监管失效与司法博弈的典型样本。

工行“2.5亿存款失踪案”庭审  银行回应系个人犯罪

事件始末:存款如何“凭空消失”

2018年至2019年间,梁建红(时任工行南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经理)以“为贷款企业做存款贡献”为由,通过中间人吸引储户办理大额存款业务。她承诺除银行正常利息外,额外支付每月4.5%的高息回报,诱使多名储户存入资金。然而,梁建红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四点“特殊要求”操控存款流程:强制设定企业方指定密码、三方见证封存存单、到期陪同取款、扣押储户身份证。其实际控制的公司财务人员配合伪造存单,趁储户不备替换真实存单,随后利用密码及身份证快速将资金转出。经司法认定,梁建红通过此手法窃取存款约2.53亿元,案发后追回1.3亿元,仍有1.2亿元未归还。

司法判决与责任争议

2021年11月,南宁中院一审判决梁建红犯盗窃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等,判处无期徒刑。法院明确其犯罪行为属“个人犯罪”,不符合职务侵占特征,因梁建红无法直接通过职务便利从银行账户支取存款,而是依赖伪造手段。判决书同时指出,梁建红所属单位(即工行南宁分行)是否承担退赔责任“不在本案审理范围”。

银行回应与监管处罚

2022年3月,工行南宁分行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储户因追求非法高息导致损失,梁某行为为个人犯罪,银行将“依法合规处理”。然而,广西银保监局同年对工行南宁分行开出150万元罚单,直指其“内控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排查不足、异常资金支付核查缺位、营业场所管理失职”四大问题,并对梁建红终身禁业。此后,储户通过民事诉讼起诉银行,要求赔偿本金及利息。

工行“2.5亿存款失踪案”庭审  银行回应系个人犯罪

庭审焦点:银行责任边界之争

2025年7月15日庭审现场,储户方代理律师周兆成提交36组证据,指控银行存在系统性管理失职:员工异常行为长期未被排查、大额资金异常流动未触发预警、营业场所允许伪造存单操作等。储户代表强调,梁建红能在45分钟内完成盗取流程,暴露银行内控“全面失效”。银行则以9组证据回应,主张操作流程合规,储户因高息诱惑主动交出密码和身份证,损失由犯罪导致,与银行无关。

法律争议集中在银行是否应对“内鬼”犯罪承担民事赔偿。储户方引用最高法指导案例169号,主张银行对资金安全负更高保障义务,管理过失与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北京德和衡律师裴虹博指出,银行内控机制形同虚设,暴露出合规与风控缺失,理应承担连带责任。而银行坚称梁某行为属个人犯罪,风险提示已履行,储户自身过错在先。

监管警示与行业反思

案件背后,是监管部门多次强调“高息陷阱”风险。原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2018年曾警示:“收益率超过6%的要打问号,8%很危险,10%以上准备损失本金。”此案中,梁建红承诺的月息4.5%(年化54%)远超合理范围,但储户因“银行背书”放松警惕。律师提醒,储户需警惕违规操作,金融机构则需强化“看门人”责任,避免以“个人行为”推卸管理失职。

未来走向:储户索赔与司法突破

目前案件进入证据交换阶段,择日将开庭审理。若法院判定银行需承担连带责任,或开创金融机构因内控失效赔偿储户的先例,推动行业风控升级;若支持银行立场,可能加剧“储户为贪利买单”争议。此案已成为观察中国金融司法实践的重要窗口,焦点在于如何平衡储户权益与银行责任,通过判决倒逼金融机构堵住漏洞。

※本文综合自光明网、新浪财经、金融时报、澎湃新闻等权威媒体公开报道。

来源:财熵凌镜

  责任编辑:中华网湖北01、中华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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