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下基层”是我们党改进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法宝。
《实施方案》提出,深化拓展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行动,推动干部为民情怀持续提升。
我省将推动干部走基层访民情,深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选派省市“三农”工作领域的干部深入农村开展蹲点调研,组织县乡新进公务员常态化进村组访农户,落实落细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持续开展助企纾困解难,深化“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和涉企涉诉专项执法检查,市县选派干部到重点企业驻企服务,提升服务企业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深化党建引领接诉即办改革,持续办好2026年度十大类民生实事,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领办1-2件民生实事,切实让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
加快建成支点,需要涵养“清廉湖北”良好生态。
《实施方案》提出,深化拓展“清廉湖北”建设行动,推动干部防风拒腐定力持续提升。
我省将持续加强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沉浸式纪律教育,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实施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行动;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纵深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健全管权治吏制度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用权行为的监督,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让清风正气不断充盈。
好措施贵在抓落实,抓落实关键要见效。《实施方案》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重点任务,优化推进机制,强化工作调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