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围绕特色产业绘制“产业链图谱”,建立核心环节技术攻关清单,重点突破种质资源保护、关键工艺升级、智能装备应用等瓶颈。组建产业联盟或产业联合体,促进各类要素集聚,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实施“特色产业+数字技术”融合工程,建设一批智慧农(牧、渔)场、智能工厂和数字景区。鼓励搭建供应链平台,实现供需匹配、产能共享、质量追溯等数字化管理。
《行动方案》明确,支持“特色之乡”立足资源禀赋,充分挖掘特色产业多种功能和多元价值,推进农业、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深度融合,建设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介一批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一批经济强镇、工业重镇、农旅名镇和商贸大镇,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产业优势。支持实施“亮名片+强品牌”双轮驱动行动,鼓励将产品品牌、文旅品牌、城市品牌结合起来,鼓励将区域公用品牌、特色之乡品牌等元素融入城市规划,全方位提高“特色之乡”传播声量。组织“特色之乡”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链博会、农交会、农博会等重点展会,鼓励开拓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市场,打造著名消费品牌。
为健全机制,《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将高质量打造“特色之乡”作为支点建设的重要抓手,清单化、项目化推进落实。将建立健全特色之乡质量监测指标体系,确保“特色之乡”名实相符。同时,统筹项目资金,对工作积极性高、推进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特色之乡”给予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