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电子处方流转应用
各统筹区医保部门要依托省医保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与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对接应用,持续优化电子处方流转流程,完善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电子处方顺畅流转,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自2025年1月1日起,需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门诊慢特病用药自2025年7月1日起,需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使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自2025年11月1日起,需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纸质处方使用时间的,由统筹地区报省级医保部门同意,并向国家医保局备案,延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医保电子处方中心与智能监管子系统有效衔接。
五、集中开展医保外配处方使用专项治理
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将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情况纳入打击欺诈骗保相关行动,2024年12月底前,针对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保障、城乡居民门诊“两病”用药机制开方药品,以及其他金额高、费用大、欺诈骗保风险高的开方药品开展专门检查。依托大数据分析,做到纸质处方使用量大的必查,单个处方开药剂量大的必查,同一参保人重复超量开药的必查,单体定点医疗机构纸质处方开方多的必查,重点科室医保医师开方数量大的必查。检查发现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快查快处。要加强参保人的健康和法治教育,坚决打击医患合谋欺诈骗保,对参与欺诈骗保的参保人要综合采取信用评价、减少医保服务便利度等方式予以教育和惩戒,支持各地探索适当调整欺诈骗保参保人的医保待遇。对存在违规违法问题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各地要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按要求做好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接入和外配处方管理,同步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引导参保人积极配合,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工作中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湖北省医保局报告。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来源:湖北省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