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我省发布《废弃露天矿山生态环境自然恢复标准》与《露天开采矿山高陡岩质边坡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标准》两项地方标准。此举标志着我省在矿山生态修复领域迈出关键一步,首次实现了对矿山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的规范化、标准化有机结合,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依据。
矿山生态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过去,面对大量遗留的废弃矿山和开采形成的陡峭边坡,如何科学、经济、有效地进行治理,常常缺乏统一的技术指引。此次发布的两项标准,正是针对这些痛点难点给出了清晰的“湖北答案”。
其中,《废弃露天矿山生态环境自然恢复标准》对废弃露天矿山生态环境自然恢复工作的基本原则、适用条件、工作流程等提出了明确规定,充分体现“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要求,并在调查与问题识别、适宜性评价、实施与管护、监测与评估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确保标准具备科学性、规范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露天开采矿山高陡岩质边坡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标准》对露天矿山高陡岩质边坡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工作作出明确规定,涵盖工程设计原则、内容及方法等具体要求,并就工程地质勘(调)查、力学参数确定、稳定性分析、控制设计方法以及生态修复绿化乔木、灌木、草种等选取标准作出了详细规定。
业内专家认为,这两项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将彻底改变以往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标准不一、科学性不足等问题,有效提升修复工作的质量与效率。这不仅是我省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创新成果,也为全国同类地区的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北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