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资料图片)
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杨海垚)武汉市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近年来先后组织实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长江武汉段水质连续5年稳定保持Ⅱ类,长江武汉段一级支流水质优良率100%,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考核要求。 作为长江水生生物的旗舰物种,长江江豚是反映长江生态环境好坏的“晴雨表”。1月14日,长江北岸新洲双柳挖沟段江畔,一个黑亮的脑袋探出江面,圆润的身子一潜一浮。武汉渔政部门安装的“渔政天网”系统已多次监控到长江江豚逐浪的画面,确认有10头至15头长江江豚在这片水域“安家落户”。经过多年整治,长江双柳段江域恢复了当初的灵动清澈。这里被环保志愿者、长江江豚爱好者称为“江豚湾”。 武汉市扎紧长江入河排污口。在前期排查、监测及初步溯源长江入河排污口的基础上,查清污水来源,确认排污口整治责任主体,制定整治方案,组织对排查确认的1842个长江武汉段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分类、命名、编码,设置排污口标志牌。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提前一年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率先实行流域生态补偿。与仙桃、随州、孝感、黄冈分别签订跨市流域生态补偿协议,合力推动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提升。自2017年在全国首创长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生态补偿机制以来,不断优化调整补偿程序和补偿内容,近期印发《长江武汉段等跨区河流断面水质生态补偿办法》,主要补充了长江新区的对照和考核断面,增设了府澴河武汉段和通顺河武汉段生态补偿考核机制。 坚持“一水一策”,全面推进重点河湖综合治理,实现全市湖泊水质总体好转,Ⅳ类及以上湖泊数量增加至142个,连续4年保持无劣Ⅴ类。牛山湖、内沙湖等湖泊水质达到Ⅱ类,木兰湖、汤湖入选全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全省第三大湖——斧头湖水质持续改善并达到优良,实现水清、岸绿、风景更优美。 锚定“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治理目标,积极推进新洲土河等4个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有序带动21个小流域综合治理。以流域综合治理思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入选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目前已完成29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超额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治理率提升至5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