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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7起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7起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2025-07-18 08:50:42 来源:湖北日报

对反映咸丰县小村乡田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晓林的失实举报澄清正名。2025年2月,群众实名反映田坝村委会在新建办公楼征地时,赵晓林私下对一户农民多补贴5万元征地款等问题。经查,2022年10月,田坝村委会按照村级集体资金使用程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同意使用村集体资金征收土地新建村委会办公楼,按照程序报乡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履行用地和项目建设审批手续。新建村委会办公楼所征收土地的补偿款,均按照实际征收土地面积打款至村民“一卡通”账户上,不存在赵晓林私下对一户农民多补偿5万元的情况。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3月,咸丰县小村乡纪委采取会议方式对反映田坝村党支部书记赵晓林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对反映天门市汪场镇赖场村党支部书记刘艾明为群众办理低保索要好处费的失实举报澄清正名。2025年3月,群众实名举报2022年以来刘艾明为群众办理低保时索要好处费等问题。经查,2022年以来,赖场村共新增低保户12户,均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镇民政办审核,这些低保户表示未听说有村干部向低保户索要好处费的情况,举报人表示此事为其听说,没有相应证据。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4月,天门市汪场镇纪委采取会议方式对反映刘艾明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省纪委监委指出,以上通报的7起典型案例,有的举报人为了逃避罪责,诬告办案人员;有的因不合理利益诉求未实现,发泄私愤,以信施压;有的随意扩散、传播不实信息,甚至通过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阻碍案件调查,使他人受到不良影响或责任追究,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干扰信访举报秩序,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必须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省纪委监委强调,信访举报工作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重要途径,向组织反映问题是党员、群众的基本权利,但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更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诬告陷害行为联合治理,凝聚工作合力,加强对诬告陷害行为的分析甄别,统筹推进“查诬”和“澄清”,准确适用《诬告陷害行为认定及取证指引》,依规依纪依法维护、保障干部群众合法权益,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加大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有理有据、正确有效举报,对诬告陷害行为“零容忍”。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看待群众监督,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凝聚奋进力量。

(责任编辑:中华网湖北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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