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批定制化、套餐式的涉企服务“一类事”新场景。
实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环节证照“联办、联变、联销”。
消除不合理“备案库、名录库”等隐形壁垒。
12开展招投标突出问题整治
消除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条款和不合理限制,确保机会平等。
查处非法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突出问题。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
13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政府依法优先向民营中小企业采购商品或服务。
支持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五、完善社会信用透明度14夯实信用信息基础
完善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
推动信用数据应用共享。
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难题。
为更多民营经营主体提供普惠的信用数据服务。
15强化失信约束惩戒
按规定公示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款项信息。
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在申请政府资金、享受税收优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股票债券发行、评先评优、公务员录用遴选调任聘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禁止。
16完善信用激励修复
探索对守信企业给予用地审批优先等激励措施。
推动企业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
实现失信信息修复“一网通”。
六、增强政商关系亲清度17规范涉民企执法行为
坚决整治远洋捕捞、粗暴执法、以罚代管等现象。
严厉打击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诋毁、贬损和丑化等侵权行为。
18推进民企纾困解难降本
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给予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
19妥善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
全面排查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账款。
指导国有企业加大债务清偿化解力度。
强化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
加大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曝光。
20塑造亲清政商关系
常态化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
落实湖北省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
鼓励支持全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光明磊落、坦荡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