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并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于确定录用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向各招录单位和有关高校发文予以确认。毕业生离校前,所在高校根据录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将选调生档案通过机要渠道转递到各招录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随转。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选聘生由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025年7月中旬,选调生到招录单位报到,参加岗前培训。
选调生在录用公示期满后,不得放弃录用资格(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对无故自行放弃的,相关高校不得办理调档手续。
四
有关政策
1.选调生录用后,其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和《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选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
2.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其中,面向武汉市选聘生选调的,可分配到武汉市直、区直单位工作),报到后1个月内,安排到村任职2年。市州定向招录的选调生,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含参公)工作,试用期满后1个月内,安排到村任职2年。省直机关定向招录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1个月内,安排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锻炼不少于2年,其间到村任职时间不少于1年。
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单位不得提前调回。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2月23日
来源:湖北省人事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