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石亭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浙江省监委监察调查。这一案件是近年来金融领域反腐行动的延续,也暴露出国有大行省级分支机构监管的深层挑战。
石亭峰生于1960年代,天津人,拥有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是高级会计师,长期深耕国有银行体系。他于2016年升任建行河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负责区域信贷投放、风险管控等核心业务,并兼任河南省投融资协会副会长、河南大学讲座教授等社会职务。
在任期间,石亭峰曾推动多项普惠金融项目落地,并参与地方重大基建融资,但其权力集中于信贷审批、人事任免等关键环节,为权力寻租埋下隐患。据知情人士透露,其问题可能涉及违规放贷、利益输送等典型金融腐败行为。值得注意的是,石亭峰于2021年退休,此次被查距离其卸任已过去4年,反映出反腐行动的长期性与穿透性。
石亭峰案件并非孤例。2025年以来,建行系统已有多名高管被查处:江西省分行原副行长彭家彬涉嫌信贷领域腐败,1月被“双开”;广西、甘肃分行副行长因违规操作重大项目、监管失职等问题相继落马。这些案件共同指向国有大行在信贷审批、资金运作等领域的监管漏洞。以石亭峰为例,其作为省级分行“一把手”,长期把控核心资源分配权,若缺乏有效制衡,极易形成“一言堂”局面,滋生腐败。
此次调查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与浙江省监委联合开展,采用“中央派驻+异地监委”模式,旨在突破地方保护伞干扰,深挖利益链条。专家指出,金融反腐需从“个案查处”转向“系统治理”。例如,建行近年来推行“一把手”权力清单制度,明确信贷审批、招标采购等高风险领域的集体决策流程,但执行效果仍需强化监督。
石亭峰被查再次印证了金融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决心。作为国有大行,建行需以案为鉴,既要通过技术手段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也要重塑企业文化,让“合规”成为从业者的自觉选择。唯有如此,才能守住金融安全的底线,真正服务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本文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财新网等公开信息,案件细节以官方最终通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