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因8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40.95万元。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履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识别代理人身份、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此外,时任该行信贷管理部经理的周某彬、信贷管理部征信异议经办人马某,因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1万元。时任该行运营管理部经理的吴某博,因对未按规定识别代理人身份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4万元。时任该行电子银行部经理的周某军,因对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仙桃农商银行成立于2012年,为仙桃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成员,注册资本8.43亿元。从经营数据来看,截至2024年末,该行资产总额达374.50亿元,较年初增加20.04亿元;负债总额355.95亿元,较年初增加19.14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42.29亿元,较年初增加23.3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01.64亿元,较年初增加18.96亿元;202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88亿元,净利润1.50亿元,同时不良贷款率为3.54%。
而从天眼查数据看,该行经营状况仍添新变数——存在4条股权冻结记录,涉及仙桃市中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仙桃市风行羽毛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仙桃市汉江酒店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龙熙琳,冻结机关含仙桃市人民法院、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冻结期限跨度从数月到三年不等。股权冻结的背后,折射出该行经营中面临的复杂局面,后续发展态势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