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民警铲除非法种植罂粟通讯员供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袁超一通讯员杨保华 “我听人说罂粟苗煮汤好吃,不知道有这么严重的后果。现在我才知道这是害人的东西,种不得一点。”6月25日上午,在湖北省利川市忠路镇金堰村村委会办公室,听到法官读完判决结果,村民沈某连称后悔。 因为非法种植毒品原株罂粟苗1670株,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为起到以案说法、警示震慑效果,当天,办案民警钟毅特意陪同利川市人民法院法官来到村里,当着村民和村干部的面宣读判决结果。 7月29日,记者从湖北省禁毒办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有21人因为非法种植毒品原株罂粟被刑事打击。 近年来,湖北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禁种铲毒行动和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以加强科普防范和警示教育。各地组建400余支禁种铲毒队伍,通过车巡、徒步寻访、无人机空中巡查等方式,对田间菜园、房前屋后、荒山草坡开展地毯式禁种铲毒,对重点区域逐户、逐块踏查,全力铲除罂粟毒品原株。 为减少被发现概率,少数非法种植人员特意将罂粟与其他农作物套种。警方无人机航测屡立战功。随县万和镇的胡某将1400余株罂粟套种在成片油菜中间。2024年4月,被警方无人机巡查发现。 据统计,2024年以来,湖北省共铲除非法种植罂粟18万余株,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其中,每年有20余人因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刑事打击。 为从根源上减少非法种植,湖北公安机关实行一案三查、追根溯源,不仅查种植人员,还查种子来源、种毒流向。今年5月,湖北省禁毒办在团风县一个非法种植点铲除62株罂粟后,指导属地派出所前往种植户家中搜查,在杂物间找到6颗余下的罂粟果,消除一处毒患。 种植罂粟为何难以禁绝? “历史上,由于鄂西和江汉平原地区存在食用、药用罂粟的传统,至今当地老人仍有留存罂粟种子种植,将罂粟壳用于食疗等陋习,让禁种宣传教育任重道远。”湖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禁制禁种支队支队长徐骏介绍,事实上,罂粟含有成瘾性和毒性成分,食用会损伤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严重时可引发呼吸衰竭死亡。 湖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梳理近两年来全省办理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发现非法种植人员以农村地区60岁以上老人为主,占比约70%。他们普遍对涉毒违法犯罪认识不足,种植目的主要为药用、食用。 对此,湖北公安机关每年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3000余场,组织禁毒宣传“轻骑兵”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帮助群众识毒拒毒防毒。公安民警在踏查的同时重点讲解罂粟、大麻的特征和非法种植的法律后果。 此外,湖北省出台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明确举报涉毒线索最高奖励30万元,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 通过持续巡防宣教警示,群众禁种意识增强。湖北近两年查获的非法种植人员中,涉及两次以上非法种植的占比不足0.6%。一批群众积极举报涉毒线索,成为公安机关的有力帮手。2025年4月14日,恩施市桑树小学学生在听了民警的禁毒宣教课后,向白果派出所举报发现45株罂粟苗。 根据我国刑法第351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种植罂粟500株以上构成犯罪,种植500株以下可予以行政拘留、罚款;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再次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不受种植数量限制,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罂粟是毒品原植物,无论出于什么用途,无论数量多少,种植、贩卖、食用罂粟均属于违法犯罪。”徐骏说,广大群众切勿以身试法,发现有人种植罂粟应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