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布的事故车辆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3月29日晚,3名女大学生驾驶小米SU7前往安徽池州的路上,在铜陵枞阳高速发生碰撞后车辆爆燃,并称“车锁未解锁,无法打开车门逃生”。
4月1日下午,@小米公司发言人发布微博回应称,事故发生前车辆处于NOA智能辅助驾驶状态,以116km/h时速持续行驶。事发路段因施工修缮,用路障封闭自车道、改道至逆向车道。车辆检测出障碍物后发出提醒并开始减速。随后驾驶员接管车辆进入人驾状态,持续减速并操控车辆转向,随后车辆与隔离带水泥桩发生碰撞,碰撞前系统最后可以确认的时速约为97km/h。
据蓝鲸新闻报道,安徽省铜陵市政府办公室接线工作人员回应称:“该起事故造成3人身亡,事故为单方面事故,系车辆单方面撞到护栏上,非车与车之间碰撞。市公安部门正在调查此事,具体情况需要等待警方公布,目前没有其他信息可以提供。”
4月1日上午,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回应称,事件在调查处理中。
值得警惕的是,因过度依赖自动辅助驾驶而发生的事故并不少见。当前自动辅助驾驶技术(如L2/L3级别)本质上仍属于“驾驶辅助系统”,但部分用户因对其能力边界认知不足,导致安全隐患频发。
2025年3月19日13,大广高速信阳段2297公里处,一辆粤B号牌小型新能源汽车在行驶中发生侧翻,车辆严重受损。经查,事故发生时该车正处于智能驾驶模式。驾驶员因长途驾驶产生倦意,在通过隧道复杂路段时未能及时接管车辆,车辆驶出隧道口时行驶方向偏离,而驾驶员却未及时察觉车辆异常,最终引发侧翻。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2024年11月2日,在G72泉南高速公路,一辆小车追尾大货车,事故导致小车无法移动占用第三车道,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小车驾驶员行驶期间,打开智能驾驶功能,小车在前方大货车变更车道时,驾驶员没有刹车减速,径直撞上大货车,车主将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
2024年10月13日,紫泥高速漳州段一施工路段,一辆小车撞上施工设施,造成车辆翻车。经调查,驾驶员蔡某某驾车时正值中午,虽然中途有到服务区休息,但还是犯困,于是设置了车辆定速巡航,结果一不留神就撞上了,幸好自己和后排的朋友都系了安全带,均未受伤,交警依法认定,蔡某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2年8月,一辆电动汽车在辅助驾驶状态下,在宁波某高架桥路段撞向前方故障车辆,导致一名正在处理事故的人员被撞身亡。
2021年8月,福建一位车主驾车时启用自动驾驶功能模式,在沈海高速追尾碰撞前方施工作业车,不幸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