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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对八类公租房家庭减免租金

湖北日报 2025-02-19 10:10:08

“阿姨,从今天开始,今后两年家里都不用再交公租房租金了。”2月14日,襄阳市邓城芳草园公租房小区住户王阿姨接到该市公租房运营单位的反馈消息。

2月11日,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发布新规,为保障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在房屋租赁“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对八类公租房家庭减免租金。具体减免对象及内容为:一是对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家庭,在享受政策期内租金减免100%;二是对正在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依据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证明,在补助发放期内,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减免50%;三是对有1人及以上享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依据每年度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结算单(襄阳市由所在医院出具,外市需由襄阳市医保中心出具,不得跨年使用),结算年度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减免50%;四是对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立功受奖、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的家庭,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可一次性减免一年;五是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依据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认定证明,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减免50%;六是对有多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三孩及以上),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可减免20%至不再符合条件;七是对只剩下未成年人(18岁以下)或全日制学生的,未成年人在居委会监护期间或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的租金减免100%;八是对仅1人且宣告失踪或去世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核销欠交的租金。

此次公租房租金减免政策有效期暂定为两年,减免租金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设置最低家庭保障面积30平方米,最高家庭保障面积60平方米。保障家庭同时符合多项减免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一项减免政策。

  责任编辑: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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