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正英主持会议。
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马泽江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陈红辉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宜昌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了相关决定草案,决定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上旬在宜昌城区召开。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燕元沂所作的人事安排的说明,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及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马泽江因工作变动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刘晓华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辞去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殷俊因工作变动辞去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并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上,拟任人员作拟任职发言,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望蓉、刘晓华、丁庆荣、卢斌、郑兴国和秘书长刘祯华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崔伟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惠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建桦,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来源:宜昌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