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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餐饮行业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湖北日报 2025-05-29 09:58:08

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修订草案重点对政府及部门职责、燃气设施规划与建设、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

修订草案对涉及上位法内容的条款进行相应调整,如增加供用气双方责任、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及责任划分、燃气安全事故救援与调查处理等内容;明确政府及燃气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同时,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餐饮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作了规定。

此次修订对燃气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进行梳理,将燃气设施建设、燃气经营、服务、使用等方面的强制性要求和规范明确为法规规定。具体包含:入户安全检查、气瓶充装和送气规范、车用燃气经营企业服务规范、燃气使用的禁止性行为、燃气安全保护装置的安装范围、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等。

针对当前燃气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修订草案进行了相应规范,如增加燃气设施普查、燃气管道等设施更新改造;细化部门间协同联动和执法协作、燃气管理信息化建设、从业者信用管理等监管制度;同时,修改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

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为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规范燃气市场秩序,防止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修订该条例十分必要。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对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主体和入户安检的规定作进一步明确;有的建议,在管道新建、更新改造项目中,对同步建设物联感知设备,提升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方面提出要求;有的建议,进一步细化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上的职责。

  责任编辑: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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