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名!武汉临空港经开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总经济师!
12月6日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武汉市东西湖区)
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区属国有企业总经济师5名
全国区(县)属及以上国有企业
大中型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均可参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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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西湖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进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西湖区)(以下简称“临空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总经济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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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职位及职数
职位01:武汉临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各1名,共3名
职位02: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1名
职位03: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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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范围
全国区(县)属及以上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与报名。〔大中型企业标准: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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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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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企业治理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市场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强。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报名职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掌握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能够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科学决策。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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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累计5年以上投融资管理、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资本运营、外贸或园区运营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相应任职经历。
①国有企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现任国有企业参照副处级管理的人员;现任国有企业参照正科级管理满3年的人员,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参照正科级管理的岗位及参照副科级管理的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对现任职务层次不明确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明确对应职务层次。
②非国有企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现任大中型企业高层满1年的经营管理人员;现任大中型企业中层正职满3年的经营管理人员,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大中型企业中层正副职经营管理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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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受过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
3、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4、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8、根据有关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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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职位查询
公开选聘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西湖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职位表》)。
(二)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00至2024年12月31日18:00止。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超过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人员邮件的时间为准),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公告要求,选择报考职位,如实填写《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西湖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
(2)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whdxhzzb2024@163.com),邮件以“职位代码+报名人员姓名”方式命名。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①《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和PDF格式扫描件<本人签字确认>)。
②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资格证书、个人信用报告等相关文件材料,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PDF格式扫描件)。
③现任职务、任职时长及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任免文件、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档案中最新的任免审批表或单位开具的职务证明材料,PDF格式扫描件)。
④《个人主要工作实事登记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电子文档和PDF格式扫描件)。
⑤个人独立组织或主要参与的项目计划书(如有,请提供PDF格式扫描件)。
⑥任免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有关职务层次的说明材料(盖单位公章,PDF格式扫描件),其中非国有企业人员需提供所在企业为大中型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⑦工作期间所获荣誉、个人主要工作业绩以及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证明资料(PDF格式扫描件)。
⑧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电子版)。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上材料均在资格复审、考察环节与原件进行核对。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2、各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经临空港开发区国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达不到最低比例或无降低比例意愿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核减计划或取消职位事宜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报名截止后,所报职位计划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名人员的报考或选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报考时符合资格条件,但在公开选聘过程中,由于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如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不再符合公开选聘资格条件的,应及时报告临空港开发区国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实绩分析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学历学位、任职履历、工作业绩、专业背景以及受表彰奖励等情况进行量化评价,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企业管理知识等方面与选聘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公告通过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xh.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并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
(六)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实绩分析×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谈环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者放弃资格复审,或者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谈资格。
(七)面谈
面谈在资格复审当天进行,由考官组负责对进入面谈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5分)。面谈得分仅作为进入考察环节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八)考察与体检
在面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与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同时,将视工作需要聘请专业机构开展背景调查。
对于经过考察没有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如考察中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或体检不合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对递补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不适合进行递补的职位按规定核减或取消。
(九)研究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意向性人选,防止简单以分取人。经集体研究,认为某个职位无合适的人选,该职位可空缺。
确定为意向性人选的,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或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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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及薪酬待遇
日常管理
此次公开选聘人员管理采取“双轨制”(参照区管干部管理或按照职业经理人管理)。从国有企业中公开选聘的人员,参照区管干部管理,首次任期一般为3年,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任职;任期内不能胜任现职岗位或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任期,并按其原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从非国有企业中公开选聘的人员,按照职业经理人管理,由所在集团公司以合同形式聘任,首次聘期一般为3年,期满考核优秀的可转为参照区管干部管理或办理续聘手续,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聘任关系。
薪酬管理
参照区管干部管理的,薪酬待遇按照临空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与薪酬管理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按照职业经理人管理的,根据聘用职位要求、经营目标、企业规模、行业薪酬水平、受聘人员资历水平等情况,将薪酬兑现与经营效益挂钩,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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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有关通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xh.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请报名人员自行关注、密切留意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临空港开发区国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调整或取消选聘职位及数量,有权对无意向性人选的选聘职位进行人员调剂。
(三)报名人员应保证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将被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公开选聘,所有资料不退还本人。
(四)选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对发布虚假选聘信息的机构和个人,临空港开发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本公告由临空港开发区国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83899597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西湖区)
国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来源:武汉临空港